可停止处罚公示!陕西发布药品行政处罚新规
发布时间:2024-01-25 09:55:28 阅读量:302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昨日,陕西药监局发布了《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
昨日,陕西药监局发布了《陕西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有效期5年。
《细则》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达到规定时限要求,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停止公示: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因同一类违法行为再次受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
(四)未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