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罚50万!一药企逾期不缴纳罚款再被罚-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加罚50万!一药企逾期不缴纳罚款再被罚

发布时间:2024-03-18 11:01:59  阅读量:53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琼药监罚送告〔2024〕1号,下称《公告》),因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五十万元罚款的行为,依法对其加处五十万元罚款,合计一百万元。

日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琼药监罚送告〔2024〕1号,下称《公告》),因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逾期不缴纳五十万元罚款的行为,依法对其加处五十万元罚款,合计一百万元。

《公告》显示,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琼药监罚〔2023〕7号)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处五十万元罚款。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9日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告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琼药监罚催〔2023〕3号),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仍未履行上述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其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为,依法加处五十万元罚款。

《公告》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催告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缴纳五十万元罚款和五十万元加罚款,合计一百万元。

同时,《公告》指出,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琼药监罚催〔2024〕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收到本催告书后,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3年9月,根据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琼药监罚送告〔2023〕1号)显示,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以下行政处罚:

1.处五十万元罚款;

2.责令停业1个月整顿;

3.对法定代表人陈维国(身份证号码:230102**********12)、责任人员鲁小琴(身份证号码:420106**********43)处十年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2023年11月,根据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琼药监罚送告〔2023〕2号)显示,海南康卫医药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琼药监罚〔2023〕7号)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处五十万元罚款。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琼药监罚催〔202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