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罚款!某省两家医药企业被罚-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警告、罚款!某省两家医药企业被罚

发布时间:2024-03-28 10:18:53  阅读量:35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被处以警告、罚款;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理管理规范》,被处以罚款。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两则行政处罚决定: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为他人无证经营提供药品,被处以警告、罚款;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理管理规范》,被处以罚款。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鄂药监武药处罚〔2024〕1号)显示:

2024年3月20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为无证经营药品的个人提供药品,给予处罚:1.警告;2.罚款。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湖北海鸿医药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2024年02月04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参照《湖北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对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国家药监局有因检查提出的缺陷项经整改复核仍未到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给予处罚:罚款。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美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23日已主动缴款完毕。

1.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