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一药企被罚
发布时间:2024-09-03 14:20:40 阅读量:360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近日,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鄂药监黄冈药处罚〔2024〕6号),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批号为210301,规格为每支装10ml的“通关藤口服液(消癌平口服液)”,经湖北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含量测定】:每支含通关藤以绿原酸计,不得少于0.5mg,不符合规定,为劣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4年8月13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一百三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附件.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湖北凤凰白云山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