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个产品需确认价格!三类药品可酌情豁免处置
发布时间:2024-09-29 17:17:41 阅读量:669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下称《通知》),价格确认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12:00。
昨日,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省份挂网价格专项调整的通知》(下称《通知》),价格确认时间为即日起至2024年9月29日12:00。
根据梳理,第一批至第七批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自治区产品中,在我区挂网价格高于集采中选价1.5倍且高于网络药店价格1.5倍以上的产品共计219个,包含同企业同通用名不同规格产品。这些产品涉及阿托伐他汀钙片等81个品种和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02家生产企业、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等101家代理企业。(详见附件)
《通知》明确,国家组织集采药品非供应我区产品在平台的挂网价格应不高于集采中选价格的1.5倍或接续采购同品种最高中选价。
《通知》要求相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价格调整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格确认。未递交申(投)诉材料的视为接受价格调整。拒绝调整价格的,后续将按要求开展价格色标风险警示、信用评级处置等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指出符合特定情形的药品可酌情豁免处置:
一是拟处置药品与我区其他企业同通用名非中选的过评药品挂网价相比,日均治疗费用价格已处于或已调整至我区最低水平。
二是针对药价风险品种中的口服固体制剂,按照药品说明书最大用量单日治疗费用低于1元。
三是企业在收到处置通知不超过10个工作日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监测采集的网络药店价格为非正规授权渠道异常价格,或由于低于进货成本促销、“回流药”、串货等形成异常价格。
附件.拟调整价格药品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