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90种药品!某省药品带量联采报量工作开展-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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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90种药品!某省药品带量联采报量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26-05-27 16:22:21  阅读量:92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报量工作的通知》,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近日,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开展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报量工作的通知》,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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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参加,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参与。医药机构填报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6 月 2 日;医保部门审核时间:2026 年 5 月 25 日—6 月 4 日。

根据公布的安徽省药品带量联动采购报量品种范围,共涉及90种药品168个规格,以盐酸克林霉素注射剂为例,就覆盖了“2ml:0. 15g、2ml:0.2g、2ml:0.3g、4ml:0.3g、5ml:0.4g、0.45g、5ml:0.6g、8ml:0.6g、100ml:克林霉素 0.6g 与氯化钠 0.9g、0.75g”10个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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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要求各医药机构应准确理解集采相关规则,报量品种清单已按医保合并剂型对相关剂型进行归类,各同通用名、同给药途径的不同剂型合并采购。相关剂型的报量将按有效含量折算后合并计算,但临床使用场景不同、不能完全替代的规格除外,如儿童用药规格等。

同时,各医药机构依据 2025 年度实际采购情况(以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数据为依据),按照相同品种、剂型和规格,填报具体品规整年度的预采购量,并上传相应《承诺函》。预采购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历史采购量的 80%。确有特殊要求需突破比例报量的,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与《承诺函》一并上传。列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品种不设报量下限。对于有历史采购量而不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需在后期落地执行监测时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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