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启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资讯

山东启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

发布时间:2024-03-19 10:14:19  阅读量:430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做出部署安排:存在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价格低于山东省的,各药企须在3月16日-3月20日内进行申报。

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开展“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工作的通知》,对“四同药品”价格治理做出部署安排:存在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价格低于山东省的,各药企须在3月16日-3月20日内进行申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的通知》(医保办函〔2023〕10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省挂网药品价格,促进“四同药品”(指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山东省在前期开展价格联动等工作的基础上,经核查,目前山东省仍有部分药品挂网价格高于“监测价”或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
《通知》指出,本次价格填报范围包括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中挂网价格高于“监测价”或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的“四同药品”。
同时,《通知》明确了申报方式及要求:各相关经办企业通过山东招采管理子系统(https://ypjc.ybj.shandong.gov.cn/login)-“药品采购管理-价格治理管理”中查看本企业涉及山东省挂网价格高于“监测价”的产品,如对“监测价”无异议,点击“确认”,在“药品采购管理-挂网价格动态调整-挂网价格下调申请”中点击“发起调整”,按不高于“监测价”和外省省级平台挂网低价下调山东省挂网药品价格。
如对“监测价”有异议,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药品采购管理-价格治理管理”,点击“发起申诉”,上传加盖章单位公章的《企业价格自查表》,不加盖公章将默认无效。
逾期未操作的,将对相关企业采取约谈提醒和信用评价等约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