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个药品调价不通过!一省药品动态调整处理结果公布-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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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个药品调价不通过!一省药品动态调整处理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2024-04-22 09:01:41  阅读量:394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新疆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三批阳光挂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结果正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近日,新疆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疆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公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三批阳光挂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处理情况的通知》(下称《通知》),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3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结果正式执行,不再另行通知。

《通知》显示,针对新疆自治区招采子系统中截至2024年4月15日前提交的阳光挂网药品、医用耗材动态调整上调价格的申请,已完成审核及处理工作。根据梳理,本次提交动态调整上调价格申请的阳光挂网药品合计38个,涵盖红霉素眼膏等31个品种,涉及生产/代理企业26家、报名企业26家。(详见附件1)

38个药品审核结果均为“不通过”,主要有以下5个原因:

1.调整前后价格无变化,无法处理。

2.经与后台工程师核实,该产品因编码变更,无法查询变更内容,无法处理。如需动态调整请重新发起。

3.根据《药品分类挂网细则》中价格调整申请调高价格要求,未提供相应完整调整依据,调整依据不充分,不同意调整。

4.该产品为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一批阳光挂网药品专项动态调整存疑产品,请按通知内容要求,发送邮件至邮箱申诉,无法处理。

5.申请撤网,无法处理。

《通知》还明确了两个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在线上提交质疑材料。自公示之日起,通过系统内的“动态调整”—“动态调整投诉”模块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受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相应模块上传证明资料,逾期不再受理;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的,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在系统中长期质疑菜单下提出质疑。

(二)质疑企业必须提交充分的质疑材料,应包含企业自拟的质疑函(须体现产品信息、医保编码、质疑理由等),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涉及价格问题的须提交相应省级采购平台中标/挂网价格截图或结果公告等(须包含价格信息和截图当前系统时间)。公示期内,质疑材料在系统中只可提交1次,材料务必详实、准确、完整。   
请有关企业在公示期内认真核实相关信息,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合理依据,严禁进行恶意质疑,如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1.自治区招采子系统2024年第三批药品阳光挂网动态调整处理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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