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一企业被罚款10万
发布时间:2025-05-23 15:52:52 阅读量:393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日前,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川药监罚决〔2025〕1002号),2023年5月28日至2024年10月9日,成都市明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了“总黄酮”、“总黄酮醇苷”含量不符合规定的中药饮片淫羊藿(批号:24020101,包装规格:0.5㎏/袋、10g/袋)共141㎏,货值金额25504.94元,违法所得16077.35元。
2025年4月3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企业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生产的“淫羊藿”(批号:24020101)46.42㎏,没收违法所得16077.35元;
2.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