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销售劣药,一企业被罚款10万!
发布时间:2025-05-27 16:13:58 阅读量:339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桂药监生稽罚〔2025〕5号)显示,广西岭南御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火麻仁(批号:240302)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5月1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劣药火麻仁(批号:240302)57.10kg;
2.没收违法所得 17207.25元(壹万柒仟贰佰零柒圆贰角伍分);
3.并处生产劣药货值金额(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的1倍罚款,即100000.00元(壹拾万圆)。
以上罚没款合计:117207.25元(壹拾壹万柒仟贰佰零柒圆贰角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