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某企业被暂停药品销售
发布时间:2025-06-24 15:40:22 阅读量:400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流通暂停﹝2025﹞01号 )。
近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生产销售通知书(皖药监流通暂停﹝2025﹞01号 )。
通知书显示,2025年6月12日至13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对安徽省首源医药有限公司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经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通知安徽省首源医药有限公司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药品销售。
如对本通知书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