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医药企业被警告、罚款50万!
发布时间:2025-08-05 16:45:21 阅读量:168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涉及1家医药企业。
日前,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涉及1家医药企业。
行政处罚决定书(渝药监处罚〔2025〕2号)显示,重庆市富宏晟医药有限公司采购、销售药品实际金额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当事人未对采购入库的药品进行“码上放心”平台入库扫码。
重庆市富宏晟医药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7月29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行政处罚如下:
1.警告;
2.罚款5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