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GSP,某医药企业被罚80万-医药慧(原医药观察家网)——谈医论药,存慧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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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遵守GSP,某医药企业被罚80万

发布时间:2025-08-27 16:29:43  阅读量:204

作者:医药惠  来源:医药惠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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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1-14号),安徽诚欣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瑞格列奈片50盒、双氯芬酸二乙胺乳胶剂30支、布洛芬混悬液30瓶、阿卡波糖片30盒、通心络胶囊20盒,于2023年9月5日向巴州福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上述药品,销售金额共计5346.00元,违法所得5346.00元。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5种药品合法供应商资质、药品购进票据等,不符合法定要求。

当事人采购销售上述药品过程中,计算机购销存系统无购销数据,故意隐匿药品来源和流向,也未履行进货查验、入库和销售出库手续等,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共计19条的规定,药品购销脱离质量管理体系管控。当事人上述行为不能保证药品安全性和有效性,明显存在违法的主观故意,逃避检查,在行政机关调查期间仍实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涉案药品涉及区域广,违法事实清楚,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2025年8月1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进行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5346.00元;

2.并处货值金额16倍的罚款80万元(货值金额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