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事,某医药企业被罚款3万!
发布时间:2025-08-28 16:33:22 阅读量:160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
今日,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苏药监宁处罚〔2025〕13号),南京柏雅联合药业有限公司超出许可地址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2025年8月26日,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南京柏雅联合药业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决定:罚款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