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要求!2家医药企业被暂停销售
发布时间:2025-09-04 16:23:07 阅读量:86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揭阳市泰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昨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揭阳市泰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风险控制措施的通告
通告指出,经监督检查,揭阳市泰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揭阳市泰睿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经营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