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劣药,某医药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09 16:29:57 阅读量:85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桂药监贵分流罚〔2025〕1号),桂平市全活堂中药材有限公司销售劣药款冬花(批号:241104)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2025年8月2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