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16万!某药企生产产品不符合标准
发布时间:2025-09-10 16:26:17 阅读量:74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日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皖药监药处罚﹝2025﹞2-11号)显示,安徽群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中药饮片不符合现行药品标准。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
2025年9月1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安徽群康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拾陆万元(1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