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风险隐患,某企业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5-09-16 17:12:16 阅读量:37
作者:医药健康资讯 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核心提示: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药品生产的通告(2025年 第38号)。
日前,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暂停药品生产的通告(2025年 第38号)。
通告显示,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医用氧(气态)监督检查时,发现企业部分关键岗位人员不足、人员培训不到位、生产和质量管理方面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
为控制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暂停普洱万康气体有限公司生产医用氧(气态)的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