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个不予再注册!国家药监局注销87个药品注册批件
发布时间:2024-04-22 09:10:50 阅读量:410
作者:医药慧 来源:医药慧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注销泛影葡胺注射液等87个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43号),涉及31家药企的87个药品注册批件。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注销泛影葡胺注射液等87个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4年第43号),涉及31家药企的87个药品注册批件。
《公告》指出,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注销泛影葡胺注射液等87个药品注册证书。
根据梳理,87个药品注册证书中,有80个是“依申请注销”,涉及海南斯达制药有限公司、葛兰素史克(天津)有限公司等30家药企;7个“不予再注册”,且来源于同一家药企——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
这七个药品分别为:盐酸小檗碱片(25mg)、维生素C片(25mg)、盐酸多西环素片(50mg,按C22H24N2O8计)、盐酸左旋咪唑片(25mg)、呋喃唑酮片(30mg和10mg两个规格)、硫酸庆大霉素片(20mg,2万单位)。
根据现行的《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再注册:
(一)有效期届满未提出再注册申请的;
(二)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持有人不能履行持续考察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责任的;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研究工作且无合理理由的;
(四)经上市后评价,属于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再注册情形。
《药品管理法》还规定,对不予再注册的药品,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时予以注销。
附件.注销药品注册证书目